為貫徹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恢復發展的若干政策》(發改財金〔2022〕271 號)、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上海市全力抗疫情助企業促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滬府辦規〔2022〕5號)和市國資委等部門《關于印發上海國有企業減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房屋租金實施細則的通知》(滬國資委規〔2022〕1 號)文件精神,進一步發揮國企功能優勢,扛起國企責任擔當,更好服務疫情防控大局,現就上海華誼《關于減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房屋租金實施方案》發布如下公告:
一、實施主體
本次房租減免的實施主體是上海華誼(集團)公司及納入合并報表范圍內下屬企業(含托管企業)。
二 、適用房屋
本次減免租金的房屋為實施主體自有經營性房產和使用權房。其中,使用權房是指建立公房租賃關系、執行市政府規定租金標準,由實施主體負責經營管理的公有非居住房屋。
三、減免對象
最終簽約承租實施主體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最終承租方)。其中,小微企業參照《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關于印發〈金融業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銀發〔2015〕309號)劃型標準認定;個體工商戶是指營業執照登記類型為“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者。
四、減免期限
實施主體對最終承租方免除2022年部分租金,分兩檔執行。
1.第一檔,普遍免除3個月租金。所有地區內的最終承租方,2022年免除3個月租金。最終承租方在2022年租期不滿一年的,根據租期按比例享受免租。
2.第二檔,增加免除3個月租金。租賃合同存續期間,2022年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的街鎮行政區域內的最終承租方,或按有關部門防疫要求被封控、停業、征用房屋的最終承租方,以及全年經營虧損的最終承租方,經出具上述任一證明材料,2022年再免除3個月租金,全年合計可免除6個月租金。最終承租方在2022年租期不滿一年的,根據租期按比例享受免租。符合第二檔免租條件的最終承租方增加免除金額不超過3個月租金。
五、減免方式
實施主體根據實際情況采用直接免除、從后續租金中抵扣或者返還等方式實施房租減免。存在轉租行為的房屋,轉租方不享受本次房租減免政策,最終承租經營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享受本次房租減免政策。其中,轉租方為本市國有企業的,應當與房屋產權方以各自實收的租金為限共同承擔減免的租金;轉租方為非國有企業的,應當配合房屋產權方及國有企業轉租方將減免的租金全部落實到最終承租方,鼓勵非國有企業轉租方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給予適當幫扶。
六、申請和受理
1.申請人應向與其簽署租賃合同的出租方通過電子郵件和紙質文件快遞等方式提交租金減免申請和相關資料(含對所提交資料真實準確完整的承諾),包括但不限于: (1) 免租申請書(提供申請書范本電子文件下載途徑) (2) 簽訂的租賃合同 (3) 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相關證明材料 (4) 申請人營業執照副本 (5) 被列入疫情中高風險地區證明材料或有關部門的封控、停業、征用通知等材料。 (6) 申請人2021年度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 (7) 2021年12月上海市社會保險費繳納通知書。 (8) 轉租人須提供,其與間接租賃戶的減免依據、間接租賃戶的聯系方式,以便后續核查。 (9) 其他必要的材料。
2.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均須加蓋公章。
3.受理方式:包括網絡受理和現場受理,申請人提交的材料掃描件發送至指定郵箱,蓋章原件于申請截止日前書面遞交。
4.申請截止時間為2023年1月31日。
5.對上述資料進行審核后,凡符合減免條件的,將按規定通知申請人辦理相關租金減免手續并與申請人簽訂租金減免補充協議。
七、咨詢與聯系
咨詢聯系:
八、其他事項
1、申請人需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若發現存在弄虛作假行為,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上海華誼(集團)公司保留對減免租金實施方案的最終解釋權。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華誼(集團)公司
2022年4月13日